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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措施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全面实施策略与步骤指南 深入

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体系性工程,需综合运用法律、行政和社会治理手段。根据民族政策部署及操作经验,下面内容是关键实施步骤和核心要点:

一、前期准备与机制建设

1. 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

  • 成立专项指挥部:由党委主要领导牵头,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、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参与,明确责任分工(如线索排查、案件侦办、打伞破网)。
  • 制定实施方案:结合本地黑恶犯罪特点(如“村霸”“沙霸”“套路贷”等),明确三年攻坚或常态化推进目标,细化阶段任务(摸排→打击→治本)。
  • 2. 全民动员与线索排查

  • 多途径举报机制:开通电话、网络、短信举报渠道,落实举报人保护及奖励制度(如张家港市公布主要领导手机号接收线索)。
  • 大数据精准摸排:整合 、警务、行业监管数据,重点排查基层政权、工程建设、市场流通、金融借贷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。
  • 二、依法打击与重点整治

    1. 精准打击犯罪组织

  • 分类处置规则
  • 黑社会性质组织:摧毁组织架构,没收全部财产,主犯顶格量刑。
  • 恶势力集团/团伙:打早打小,防止坐大成势。
  • 重点打击对象
  • 传统领域:欺行霸市、强揽工程、操纵“黄赌毒”的“行霸”“市霸”。
  • 新兴领域:网络“敲诈”“舆情勒索”、跨境、涉未成年人犯罪。
  • 2. 摧毁经济基础与“保护伞”

  • 打财断血:全面调查涉案财产(房产、资金、股权),追缴违法所得及收益;对无法直接没收的财产,追缴等值财产。
  • 打伞破网:严查公职人员包庇纵容、通风报信行为,纪委监委同步介入。
  • 三、协同治理与源头防控

    1. 行业领域专项整治

  • 堵塞监管漏洞:针对案件暴露的行业乱象(如非法采砂、金融放贷),推动市场监管、水利、金融等部门完善准入、监督机制。
  • 落实“一案一建议”:司法机关在办案后向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,督促整改(如江苏发出2.6万份建议,反馈率91.8%)。
  • 2.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

  • 清理“难题干部”:建立村(居)“两委”候选人联审机制,排除涉黑涉恶前科人员。
  • 法治宣传教育:进社区、校园、企业,揭露“套路贷”“软暴力”犯罪手段,提升群众辨识能力。
  • 四、法治保障与能力提升

    1. 完善法律政策体系

  • 贯彻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:明确“软暴力”“网络黑恶”认定标准,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。
  • 统一执法尺度:省级司法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,避免“拔高”或“降格”处理。
  • 2. 专业化能力建设

  • 公检法协同办案: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,法院强化庭审中心主义。
  • 科技赋能执法:运用情报分析、电子取证等手段破解犯罪隐蔽化难题。
  • 五、常态化推进机制

    1. 六大长效机制(依据中央部署):

  • 源头防范整治、智能举报奖励、打早打小惩处
  • 精准督导督办、考核评价激励、持续组织领导
  • 2. 动态调整打击重点:每年评估黑恶犯罪新动向(如渗透新兴产业、利用元宇宙技术犯罪),更新整治策略。

    拓展资料

    扫黑除恶需坚持“人民战争”思考(依靠群众举报)、“法治根基”规则(严格依法办案)、“标本兼治”路径(打击与治理并重)。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阶段后,更需通过制度固化经验,持续挤压黑恶犯罪生存空间,实现长治久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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